宋山,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长江海商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受中华律协的指派赴日本研修。主要从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法律业务。
宋山律师熟悉外商投资法律、国际贸易法律、海上运输法律、海上保险法律、国际结算法律实务,能以英语为工作语言。
曾代理中国企业处理过与欧、美、亚、非十多个国家的公司之间的涉外经贸纠纷。其中包括:南通港闸造船厂与荷兰埃伯船舶服务公司造船合同纠纷案;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诉AMERICAN PRESIDENT LINE LTD. 、APL LOGISTICS (HONGKONG )LTD.等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江苏海外集团海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尼日利亚BAO YAO HUAN JIAN IRON &STEEL GROUP LTD.钢铁买卖纠纷案;香港荣丰控股集团公司与Emirates Trading Agency LLC 租船合同纠纷;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与湖北鹏翔经贸发展有限公司、MEDCOM ASWAN CEMENT COMPANY海上货物运输纠纷案;北京埃力生进出口有限公司与Solar Shipping and Trading S. A.及 SONGA SHIPHOLDING PTE. LTD海上货物运输货损纠纷案;江苏海外集团海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大连顺翔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长荣香港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侵权纠纷案;九江银星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船业有限公司船舶主机买卖合同纠纷案;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与Ruytenberg Transport En Duwwerk Bv银行保函纠纷案;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与 W And R Shipping Bv银行保函纠纷案;湖北国展贸易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信用证垫款纠纷案。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荆门新立医疗纺织品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安徽台联航运有限公司保险船舶碰撞代位求偿纠纷案;江阴新开乐有限公司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江阴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作为湖北省国资委的推荐律师,参与省属国企的海外并购项目,包括与香港上市公司长盈控股、绿阳控股的并购;代表上市公司东风股份有限公司与英国莲花公司关于汽车技术引进项目的谈判、东风股份有限公司与韩国起亚公司变速箱生产合作谈判、东风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尼桑公司技术及产品销售的合作谈判;上市公司长江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荷兰德拉克公司关于长飞光纤公司的合资谈判;武昌造船厂与美国上市公司麦克德蒙特公司关于青岛海西湾合资公司设立的谈判;上市公司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国迪芬巴赫公司生产线引进的谈判。也曾代表中国企业参与过其在利比亚、埃及、南非、越南的建筑工程项目、水利工程项目的谈判,并为中国企业的信用证开立审查,银行保函纠纷,出口信贷,国际保理提供法律意见。